发布日期:2020-02-24 发布人:工程 浏览次数:
关于受理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合作单位名录库的招选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工程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我公司将开展预选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合作单位名录库的招选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企业注册地在昆山市、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必须是最终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的企业法人。
二、受理时间、地点
申请受理时间为2019年02月24日~0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具体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楼313经营管理部(昆山市古城中路335号)
咨询电话:57560865;联系人:王工
三、企业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人业绩证明汇总表(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3、企业财务负债情况(附企业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6、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7、承诺书(承诺积极配合公司管理要求等事项,格式自拟,法人签字);
8、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9、本次招选结果不作为成交依据,仅作为本公司2020年度公务车辆保险采购名录库入库资格。
以上申请材料按1-8的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应使用A4纸,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所有申请材料需用档案袋密封后提交,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档案袋上需注明申请单位名称(全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企业对申报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于申请时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不予列入名录,并在两年内不接受其加入名录的申请。
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24日